2017年以来,高院机关各党支部及广大党员干警在区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完成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党支部和党建工作、职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为树立榜样,鼓舞士气,决定对办公室等10个先进党支部、陈顺光等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王晓丹等86名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数量之星”“效率之星”“调解之星”和“党建工作标兵”“岗位建功标兵”予以表彰:
一、先进党支部(10个)
办公室党支部、政治部党支部、刑事审判第一庭党支部、民事审判第一庭党支部、民事审判第二庭党支部、行政审判庭党支部、审判监督第一庭党支部、司法警察总队党支部、机关党委党支部、离退休第一党支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25名)
陈顺光、邓 霞、覃东学、梁 波、陆洪鸣、张晓伶、罗建勇、唐海波、陈芝林、韦威助、朱燕峰、吴中权、骆金盛、苏建规、张小宾、陈 影、佟海霞、崔德祥、沈 洪、黎素云、言 玲、周玉能、蒋艳英、黄瑜蓉、廖庆峰
三、优秀共产党员(86名)
王晓丹、池珊珊、林 园、梁淑云、张玉兰、何若豪、宿 锦、梁 瑜、梁冬云、麦晶晶、梁 娴、刘茂盛、刘艺坤、邱 琳、郝欣欣、蒙丽华、刘 强、钟瑛嫦、肖知花、叶 琪、莫宗艳、周善能、宋丹丹、杜翰洋、张 辉、周艳华、陶燕燕、陈 丹、万晓敏、纪 娜、唐伟杰、罗素梅、邓 波、郑建波、曾亦桦、黄朵成、莫媛琳、陈姗姗、刘晓东、曾 露、陈富祥、唐多旭、陈伟仁、凌小密、尹美华、滕 路、廖海群、李 想、李雪菲、刘 丽、卢光艳、邹尚忠、陈熙禄、覃 宽、莫文喜、彭久玉、钟婉霞、肖 平、蒋顺秀、丘锋光、陈起安、刘蔚锐、韦海油、梅东洛、陆建梅、韦庆全、彭祖俦、蒋维刚、董纯英、王 卡、廖烈芳、崔建苏、黄玉宣、陆安平、孟东宣、戴小太、庞 明、石家祥、黄启国、管小平、黎立坤、罗道凤、卢家森、王建国、刘广新、梁洪源
四、“数量之星”(11名)
杨 钉、雷 胜、李俊思、张 芳、张 捷、王小成、韩胜强、唐 菁、阮传华、雷丽芬、韦志勇
五、“效率之星”(8名)
黄文臻、黄 纤、植勇建、宿 薇、刘韦唯、陈 钢、李 延、徐晓丹
六、“调解之星”(2名)
叶烽火、李萍萍
七、“党建工作标兵”(5名)
谭方平、秦 文、黄宗梅、杨莉梅、李广绍
八、“岗位建功标兵”(13名)
张大琳、蒋晓萍、刘 杏、赵元松、卢小军、胡 滨、姚 俊、周 辉、姬世军、佘应荣、党若木、陆美宁、黄远锋